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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第十二届中国国际日用消费品博览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3-27

 

各市商务局(外经贸局),省级外贸公司:

由商务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主办,宁波市人民政府和我厅共同承办的第十二届中国国际日用消费品博览会将于年6月8日–11日在宁波国际会展中心举行。为做好招展工作,提升参展水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会基本情况

中国国际日用消费品博览会(以下简称“消博会”)自2002年起已连续成功地举办了十一届,规模、档次、成效逐届提升,形成了国际化、专业化、市场化和规范化特色,被列为商务部主办的重点展会之一。第十二届消博会共设展位5000个,设置家纺服装、家电电子、文体及户外休闲用品、家居用品及礼品、外贸工厂及浙江进口商品交易会展区六大展区。本届消博会将进一步加大招展与招商力度,参展企业将来自近15个省(市)、自治区和20多个国家和地区。预计到会境外客商将达到20000人(含采购商1万余人),并将有同等数量的境内进口商和外贸公司采购代表等到会采购。

二、组展要求

消博会是我省目前规模最大、成效最好的贸易展会之一,经过十一年的培育,已渐趋成熟。为此,特要求如下:

1. 各级商务(外经贸)主管部门要积极组织本地各类消费品出口企业参加本次博览会,落实筹备工作会议上布置的展位计划分配任务(见附件1)。

2. 积极鼓励出口品牌企业参展,提升展会整体形象。

3. 省级外贸公司也要积极参展,利用消博会平台扩大成交。

三、参展费用

1. 展位价格:标准展(×)6000元人民币,特装展区(36平方米起租)每9平方米5000元人民币。

2. 各市商务局(外经贸局)要根据本市实际情况,出台相应的政策,积极鼓励企业参展,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对我省已经出台的资助及减免政策,各地要严格执行,不得加价收费。

四、报名要求

请各级商务局(外经贸局)主管部门及时部署并展开相关工作,于月10日前向消博会组委会办公室报送本市(地区)参展的展位数、参展企业名录及相关信息,同时抄送省商务厅(外贸处)。

需直接报名的可在消博会官方网站(网站地址:www.cicgf.com)中文网页“展商专区”栏目下载《参展报名表》(见附件2)并报名,有关具体事宜请直接与组委会展览部联系。

联系方式:

消博会组委会展览部联系人  裴桦、杨燕红

电  话:0574–87178077 、87178078

传  真:0574–87327443

电子邮件:show1@cicgf.com

省商务厅外贸处联系人  冯伟

电  话:0571–87051783

传  真:0571–87051774

特此通知。

附件:1. 第十二届中国国际日用消费品博览会参展报名表

2. 第十二届消博会浙江省各地市展位计划分配数

厅发文(下)114号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