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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商务厅关于举办2013浙江出口商品(越南)交易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2-19

 

各市商务局(外经贸局)、义乌市商务局,省级有关外贸企业

浙江出口商品(越南)交易会(以下简称越南展)是我省在东盟地区独立举办的最大规模的出口商品交易会,目前已成功举办两届。为进一步巩固并扩大我省出口产品在越南乃至东盟地区的影响力,积极拓展和培育周边新兴市场,应对传统市场外需减弱的不利影响,我厅定于20135月在越南继续举办越南展。今年越南展由河内市移址胡志明市举办。为做好第三届越南展筹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会概况

展会名称:2013浙江出口商品(越南)交易会

展会时间:2013516–18

展会地点:越南胡志明市新平国际会展中心(TBECC

展会规模:150个展位左右

二、展区设置

(一)建材、装饰材料及五金展区

1.建筑材料:卫浴设施、厨房设备、门(包括橱柜壁柜门)窗、各类墙地砖、异型石材、陶瓷加工器材。

2.装饰材料:卧室装饰配件、浴室附件和装饰、墙纸、壁布、壁纸胶剂类、地毯及纺织地铺材料。

3.五金制品:水龙头、水暖器材、阀门、紧固件、其他五金配件。

(二)机械电子展区

1.机械及配件:建材生产加工机械,纺织机械,通用机械设备,农业机械,建筑工程路桥机械与交通装备,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等零配件。

2.工具类:手工和电动工具。

3.电子及信息产品:电子元器件、组件、电子生产设备;磁性材料、半导体、模块、集成电路等;电子零配件;办公室自动化设备;通信和传输设备;视听器材;机械自动化电子产品、家用电子产品、彩色卫星电视接收机等家用电器。

(三)家居用品、日用消费品及纺织面料展区

1.家居用品:家居塑料用品、不锈钢用品、陶瓷制品、各类器皿及餐厨用品等。

2.日用消费品:各类礼品、装饰品、工艺品、玩具、日用品、钟表眼镜、箱包等。

3.纺织面料:各类面料、丝绸产品、纺织产品、家纺抽纱品等。

三、参展费用

为了进一步提高组展工作的有效性,参展企业需预缴参展定金15000元(具体收费标准详见附件1),预缴的定金请于329日前汇至浙江省商务厅(账户名:浙江省出口商品交易会组织委员会, 账号:63882600035372,开户行:中信银行杭州钱塘支行)本次展会享受我省自办展相关政策支持,省商务厅将于展会结束后尽快完成支持政策的兑现清算工作。

四、报名事项

请各市商务局(外经贸局)、省级有关外贸企业高度重视展会的筹备工作,精选企业和参展人员,组织适合越南市场并能体现浙江先进制造业水平的展品参展(各单位组展数请参考附件2),并于2013315日前将参展企业申请表(请分展区申报,详见附件3)统一报至浙江远大国际会展有限公司(该公司为经省商务厅评审后确定的本届展会服务承办单位)汇总,经浙江省出口商品(越南)交易会组委会根据三个优先(有往届越南自办展参展经历的优先、申报时间早的优先、展品质量高的优先)原则选定并通知各单位。为便于筹展工作的顺利开展,请各单位于226日前把负责此项工作的联系人名单报我厅(亚非处)。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浙江省商务厅亚非处  袁艳、许晓燕

  话:0571–8705197187051764 

  真:0571–87051764

 

联系人:浙江远大国际会展有限公司  王健儿、章晓炜

  话:0571–2893936728029273

  真:0571–28939379

电子邮箱:zxw32007@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1.2013浙江出口商品(越南)交易会参展费用

2.2013浙江出口商品(越南)交易会展位数量安排建议表

3.2013浙江出口商品(越南)交易会参展申请表

 

 

 

                                 浙江省商务厅

                              2013218


附件1

 

2013浙江出口商品(越南)交易会参展费用

 

序号

费用项目

单位

参展费用标准(人民币)

1

9平方米标准展位

每展位

15000元(定金)

2

展品单程运费

0.5立方米

1750

(每个标摊展品超出0.5立方米的部分和回运的费用由企业自理)

3

特殊道具和展位的个性化设计及搭建

 

根据参展企业要求另行收费。

4

展品关税保证金(若展品回运则退回)

 

关税由承办单位按货值的50%预收,最终按运输公司实际报价计算(多退少补)。

 

注:参展企业每个展位预缴定金为15000元,省商务厅将于展后尽快兑现清算政策。

 

 

 

 

 

附件2

 

2013浙江出口商品(越南)交易会展位数量安排建议表

 

序号

名称

展位数

1

省级公司

10

2

杭州市外经贸局

15

3

宁波市外经贸局

15

4

温州市商务局

15

5

绍兴市商务局

15

6

台州市商务局

15

7

嘉兴市商务局

15

8

金华市商务局

15

9

湖州市外经贸局

15

10

丽水市商务局

5

11

舟山市商务局

5

12

衢州市商务局

5

13

义乌市外经贸局

5

 

150

 

附件3

 

2013浙江出口商品(越南)交易会参展申请表

 

注:东盟十国指:印尼、越南、老挝、柬埔寨、马来西亚、菲律宾、文莱、泰国、新加坡、缅甸

申请单位名称

中文

 

英文

 

单位地址

中文

 

英文

 

邮编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手机

 

邮箱

 

上年度出口额

(万美元)

 

上年度对东盟十国

出口额(万美元)

 

展区类别

 

展览地点

越南胡志明市

申请展位数量

     个(9平方米个)

参展人数

 

往年参加越南自办展情况

参加过2011年越南自办展,展位      个。

参加过2012年越南自办展,展位      个。

从未参加过。  (是打“√”)

参展商品名称

中文

 

英文

 

 

参展单位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