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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品牌促进体系试点项目评审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2012-09-12 04:25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浙江省商务厅

 

       根据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关于申报国家品牌促进体系建设试点项目的通知》(浙商务联发[2012]93号)要求,经企业申报,市商务、财政部门及省属有关企业共推荐了20个项目。8月31日上午,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组织召开了试点项目评审会,与会人员从申报企业品牌发展思路、品牌培育公共服务性、产业优势和商品重要性、品牌区域带动作用、申报企业资质条件等方面对企业申报项目进行了评审。现确定浙江新农都实业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作为“国家品牌促进体系项目试点企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2012年9月12日—18日,如有异议,请于2012年9月18日前,将有关材料寄送或传真至浙江省商务厅调节处,联系人:朱志勤,  电话:0571-87057595,地址:杭州市延安路468号浙江省商务厅市场运行调节处,邮编:310006。

       附件:国家品牌促进体系试点项目企业名单

                 

  浙江省商务厅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二日

 


 

浙江新农都实业有限公司

浙江特产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中浙国际贸易中心有限公司

杭州尚品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湖州织里童装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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