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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商务厅办公室关于举办贯彻《商务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2-14 04:39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浙江省商务厅

 

各市商务局(贸易局、贸粮局),省肉类协会:

规范商务主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商务市场秩序,商务部于2012年7月1日起施行《商务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现就组织贯彻《商务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培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市、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承担商务行政执法且具有执法证的人员;以及目前已经市、县两级政府批准,即将成立商务行政执法队伍尚不具有执法证的有关人员。(不含企业聘用人员)

二、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有三项:一是《商务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解读;二是统一商务行政执法文书格式;三是生猪屠宰执法案例分析。

三、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12月13日至14日。其中,13日下午报到,14日培训。

培训地点:杭州市劳动路127号涌金饭店(浙江省军区第二招待所),联系电话057187342855

四、要求

(一)此次培训是为了贯彻商务部《商务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有关要求,规范商务行政处罚程序,统一全省商务行政执法文书,请各市商务主管部门指导各级具有执法资格的商务执法人员准时参加。

(二)由于临近年底,各项工作任务较多,请各级严格控制参训人员数量(原则上,一线执法人员参加),严格控制车辆数量,能拼车的尽量拼车参训。

(三)培训期间,食宿费自理。

联系人:省商务厅市场秩序处丁书锋  王忠明

  话:0571—87052738  87058097

  箱:zjszgb@163.com

 

 

 

              浙江省商务厅办公室

        2012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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