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商务局(贸易局、贸粮局),义乌市商务局:
为科学、有效地规划和实施全省“十二五”商贸流通领域重点项目,进一步加强我省商贸流通项目的规划引导、开发建设和政策推动,不断提高全省流通行业管理和服务水平,我厅拟建立商贸流通领域重点建设项目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条件
申报入库项目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一是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国家产业政策、商贸流通业“十二五”发展规划要求和现代流通发展方向,能产生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二是符合当地经济发展需要,具有全局发展意义和较强的区域带动作用。三是项目在“十二五”规划期内可以组织实施,若需要新增用地,则应落实相应的用地指标。四是项目实施单位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具有较强的项目实施能力。
二、申报范围及要求
根据《浙江省商贸流通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商贸流通领域重点建设项目库包括商贸功能区、商贸产业园区和单体商贸项目等内容,具体分类如下:
(一)商贸功能区。包括商贸综合体、商品交易市场、特色商业街、会展场馆等,一般要求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
(二)商贸产业园区。包括电子商务产业园、物流园区、再生资源园区等。总用地面积20亩以上或建设规模
(三)单体商贸项目。包括百货、超市、餐饮、物流配送中心、仓储(冷库)、电子商务。一般要求投资额500万元以上。
(四)特种商贸项目。老字号、再生资源回收、生猪屠宰、加油站、油库、药品流通、酒类流通项目。投资额门槛视不同类型而定。
三、申报程序
商贸流通企业认真填写项目推荐表(见附件1),并向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报。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根据要求对企业上报的项目进行梳理和汇总,并向市级商务主管部门推荐。各市商务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正式行文上报商务厅(商发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商贸流通领域重点建设项目申报工作,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落实专人,对辖区内相关项目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切实掌握流通领域各类项目建设情况,从中择优申报。
(二)做好组织发动。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宣传工作,通过文件通知以及报纸、网络、电视等媒体渠道,扩大商贸流通领域重点项目库建设工作的知晓范围,引导更多社会资本投向流通领域,不断增强流通业发展后劲。
(三)加强部门协调。商贸流通业牵扯部门多、涉及范围广,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发改、财政、国土、规划、建设等部门的联系,认真抓好商贸流通领域重点建设项目的落实到位。
(四)加强政策引导。省商务厅将建立重点项目建设推进管理制度,把流通领域相关扶持政策集中到项目库中来,每年选择一批重点项目予以政策支持。凡是未纳入商贸流通领域重点建设项目库的项目,一般不再安排国家和省两级财政资金。各地也应将相关政策集中到这些项目中来。
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按照公正、公平和公开的原则做好项目申报工作,于年12月5日前以电子版和纸质版形式将汇总表(见附件2)报省商务厅商发处。以后每年1月31日前汇总上报前一年度项目进展情况及新增项目情况。有关申报的项目表格请在浙江省商务厅网站自行下载,表格内容要填报规范,严格按照要求填报,不得随意改动。
联系人:商发处 潘国帅
联系电话:0571-87057547(兼传真)
邮 箱:panguoshuai@zcom.gov.cn
附件:附表.doc
浙江省商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