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善木制品出口企业做好应对美国甲醛标准法案的准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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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7月7日,美国总统奥巴马正式签署了《复合木制品甲醛标准法案(Formaldehyde Standards for Composite Wood Act)》(S.1660,H.R.4805)。该法案确定了在全美销售和批发的刨花板、中密度纤维板、硬木胶合板等木制品的甲醛释放限量的相关要求,其中此法案规定的甲醛释放限量较原限量要求大幅提高,并将在2011年7月1日开始实施。这一法案的正式实施,将对我县以美国为主要出口市场的企业造成不小冲击。
该法案要求对在美国出售使用的硬木胶合板、刨花板以及中密度纤维板等的甲醛排放量限定要求分别由原来的0.2ppm降低为0.05ppm(胶合板)、0.3ppm降低为0.18ppm(刨花板)、0.3ppm降低为0.21ppm(中密度纤维板)等,并计划在下阶段进一步降低上述制品的甲醛排放标准。同时要求 美国环保署须于2013年1月1日前颁布规例,以确保产品符合上述建议中的释放标准,并须与美国海关、海关边境保护局及其他合适的联邦部门协调合作,在同年7月1日前修订现行进口规例,以确保符合释放标准。 家具等木制品居我县五大类出口商品之首,美国又是我县出口产品的主要贸易国之一,是我县木制品出口的最大市场,今年前5个月我县木制品及家具类产品出口达到24710万美元,其中出口美国市场的12309万美元,占全县木制品出口金额的49.81 %。美国众议院出台法案限制复合木制品甲醛释放量,将对我家具等木制品出口造成较大负面影响:一方面提高出口企业的生产成本和检测成本;另一方面延长在进口国口岸的通关时间;同时,因限量标准的提高导致被国外通报甚至被退运和召回。 据了解,目前该法案的出台已引起我县大多数企业的重视,在检验检疫部门的政策宣传和引导下,已有企业积极通过测试的方式来确保产品符合美国法规的要求,但还有相当一部分企业是被动地进行检测,一般只有在客户有强制要求的情况下才安排测试,将来一旦被查出超标,就可能会被美国拒绝进口,产生严重后果,因此现在要早做准备,积极应对。对此,为避免该法案对我县木制品出口造成的影响,嘉兴检验检疫局驻嘉善办事处提醒企业采取如下应对措施: 一、及时关注该法案的立法进展,全面了解新法案的相关内容,并通过多种形式加以宣传。 二、应及时调整生产工艺,建立健全出口木制品有毒有害物质的控制体系,确保该法案实施以后出口的相关产品甲醛释放量能符合输入国的要求。 三、开展对美国甲醛释放量检测标准的研究,确保实施检测监控时的检测结果可靠性,为检验检疫把关提供技术支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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