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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部门规范二手车交易市场准入

发布日期:2009-11-25 05:15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浙江省商务厅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务部等七部门将规范二手车交易市场设立的准入条件和二手车鉴定评估的技术标准。
  根据上述部门近日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二手车市场秩序促进二手车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意见),相关部门将严格二手车交易市场设立条件,规定市场开办主体应当具备企业法人条件,经营场地应当符合所在地城市发展及城市商业发展的有关规定,具有固定场所和设施,并能够为二手车交易提供相应服务。
  上述部门包括:财政部、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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